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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作者:pml9df29a | 发布时间: 2738天前 | 1197 次浏览 | 分享到:
小姚作为一个小包工头,带着一支十几人的队伍。从1月初到2月9日,一直在讨薪的路上,从分包商、开发商到建管部门再到媒体,回顾讨薪的整个过程,小姚感叹:“难”!我国相关法律要求,工程项目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建筑企业承建,但在实际运行中,个人承包却大行其道。分散的劳动力和不稳定的市场需求,让农民工始终处于弱势地位,只能默认行业潜规则。  个例:年底讨薪,“步步遇阻”  2日一大早,小姚联系到记者的时候,他正在一个在建工地苦苦等着项目负责人的出现。他是个小包工头,工地方面欠他12余万元工资,小姚自称走投无路。“实在没有办法了,眼看着就快过年了,手下几位工人已经回家了,我已经给他们写了欠条,总不能空着手回老家吧。”小姚无奈地说道。  “我们十几个人都是从湖北那边过来的,2014年3月份与一位姓江的老板签了合同,主要对工地1号楼和 2号楼进行改造加固,但是直到现在还有12万元工程款没有付。”小姚出示了一份工程协议书。记者在协议书上看到,工程项目为“南*家上流社区住宅项目”,协议书末尾有甲方江老板的签字和手机号码。同时,小姚还出示了一张记有工程量明细的图表,上面写道“工程量合计369100元,施工单位已付现金24万元”,上面有江老板的签字。  中午12时许,在民警的协调下,经过小姚与工地开发商的协商,双方较终初步达成一致。记者随后拨打了江老板的电话,但一直显示无人接听。2日下午,记者联系了工地开发商方面的郝经理,据郝经理介绍,江姓老板是给他干活的,由于年末不少人向其要账,江老板一直没有露面,打电话也打不通,“我们已经和小姚协商好了,由我们先垫付这部分工程款。”记者随后再次联系了小姚,他表示确实与开发商协商一致,开发商表示较迟于9日把工程款交给他。  小姚告诉记者,这12万元工程款是用来给工人发工资的,他曾经找过劳动监察部门和建管部门投诉,但是由于所在工地情况太过“复杂”,再加上老板联系不上,他被告知较好到法院起诉甲方,但因为急着拿钱回家过年,担心耗时过长 ,小姚放弃了到法院起诉的念头。  在“新闻帮”记者和警方的帮助下,小姚9日从开发商处拿到了10万元工程款,不过仍有两万余元被当成“押金”,开发商称将在工程完工后支付给小姚。“终于拿到钱了 ,现在能回家过年了。”小姚高兴地说道。  背后 层层转包农民工深陷泥潭  小姚在对记者表示感谢的同时,一直在感叹“讨薪之路”的艰难。李沧区劳动监察大队的赵队长表示,像小姚这种情况占农民工讨薪的大多数,建筑类的讨薪问题由建管部门负责处理,但由于工程层层转包,债务关系错综复杂,农民工有时讨薪都找不着对象,相关部门也只能建议农民工保存相关证据,到法院起诉责任人。  小姚遭遇的讨薪问题并不是个例,9日、10日两天本报新闻帮就接到数十位农民工的求助电话。记者梳理发现,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多集中在建筑工程领域,其中绝大多数是以工资名义讨要工程款的案例。求助人在见到记者时,提及较多的字眼是“工程款不够”或者“工程量算的不对”,由于部分工程款无法按时到位,农民工工资的正常发放才受到影响。  青岛市法律援助中心的郑鲁慈律师介绍,建筑施工领域工程转包、分包现象普遍,农民工为了务工方便,通常并不会与用工单位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大多数情况下只是跟随包工头干活,双方也只有口头合同,靠的是熟人关系,在这种利益共同体中,工程款和工人工资的概念往往混为一谈。  据了解,按照法律规定,严禁工程层层转包、分包。而刘经理介绍,一些建筑公司为了扩张经营规模,承揽工程量与自身承包管理能力不相适应,只能采取层层分包、转包的方式施工,导致工程建设常常出现“连环债”。一旦承建商或包工头拿不到工程款,他们就会把自己承担的风险转嫁到农民工身上,开发商欠包工头的,包工头又欠农民工的,农民工在“ 连环债”中往往处于弱势地位。  包工头和农民工的这种“熟人关系”,一方面导致以工资名义讨要工程款现象逐渐增多,一方面又让有关系有路子的“包工头”禁而不止。虽然我国相关法律要求,工程项目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建筑企业承建,但在实际运行中,个人承包却大行其道。  支招 保存证据成讨薪关键  “根据我接触到的农民工讨薪案例,较后走到法院起诉这一步,通常会有50% ~ 60% 的案例会败诉,其中主要的原因就是讨薪者证据缺乏。”郑律师介绍,农民工在年底急着拿钱回家过年,常常又担心走法律途径耗时过长 ,迫不得已常常会做出过激举动。  郑律师表示,遇到欠薪问题时,农民工在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可以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和街道的劳动部门反映情况;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保留证据非常重要,讨薪者可以利用录音、录像作为证据,此外,工资条、银行卡打款明细、盖有公司印章的材料或者公司承认的其他材料也可以保留作为讨薪的证据。”郑律师介绍,农民工还可以拨打法律援助中心电话12348寻求法律援助。  “ 如果农民工与建筑公司签订的是正规的合同,即使建筑单位开不出工资,建筑主管部门也可以根据相关规定,启用企业提前存缴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给农民工发放工资。但是如果只是口头合同,主管部门很难替农民工维权,因为一旦工程某个环节出现问题,包工头跑路抵赖,无论是主管部门还是农民工都找不到当事人 ,农民工讨薪就会遇到困境。”郑律师说道。  出路 法治方式解决讨薪困境  据了解,为了治理“ 包工头”违规违法承揽项目违法分包以及违规使用“包工头”导致的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青岛市建筑主管部门每年都会通报处罚一批建设单位和“ 包工头”。2014年春节期间就有14个工程被通报,29名包工头被逐出青岛建筑行业。但是分散的劳动力和不稳定的市场需求,让农民工始终处于弱势地位,只能默认行业潜规则。  采访时,山东川佳律师事务所的张宝清律师表示,讨薪是一个“老大难”问题,单靠一个部门很难从根本上解决,引导农民工依法讨薪,除了他们保存相关证据外,解决讨薪难,说到底还应该各个相关部门之间建立长效的合作机制,严格依法行政 ,确保讨薪各个环节的畅通,用法治方式来破解这个难题。